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厚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126********7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1124民初110号
案号
(2021)鄂1124执10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英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周厚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刘玉芬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5000元和下欠的利息25087元(已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以及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9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二、被告徐守印、陈娜对上述款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刘玉芬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英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10-18
发布时间
2021-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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