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凌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01********03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202民初3528号 |
案号 |
(2021)桂1202执21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凌东偿付给原告周连清、罗明珠借款本金18.70万元及相应的逾期还款利息(以18.70万元为基数,期间从2021年2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21%计);二、驳回原告周连清、罗明珠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4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0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凌东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