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宗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6********5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326民初3686号
案号
(2021)浙0326执39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李少琼、周宗磊应赔偿申请执行人款项709824.84元,归入温州市顶峰皮具有限公司破产财产;2.被执行人李少琼、周宗磊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李少琼、周宗磊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5449元,申请执行费949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12-17
发布时间
2021-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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