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宗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6********5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326民初3686号 |
案号 |
(2021)浙0326执39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李少琼、周宗磊应赔偿申请执行人款项709824.84元,归入温州市顶峰皮具有限公司破产财产;2.被执行人李少琼、周宗磊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李少琼、周宗磊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5449元,申请执行费949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