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营山泰合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113********59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1322民初3325号
案号
(2021)川1322执19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营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营山泰合商贸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张娅林购房款100746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其中5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1日开始至款清之日止;以其中50746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1日开始至款清之日止,均按年利率3.85%计算。二、前列第一项中的款项被告营山泰合商贸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9月30日前退还2万元及相应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退还5万元及相应利息,于2022年3月31日前退还30746元及相应利息。三、若被告营山泰合商贸有限公司未按前述履行期限逐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下余全部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案件受理费1158元,被告营山泰合商贸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营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11-04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艳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220807475921
登记机关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营山县西干道泰合新天地3幢4楼3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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