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武伟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9********0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408民初2584号
案号
(2021)冀0408执15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武伟涛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武雨彤、武雨轩抚养费21000元;二、被告武伟涛自2022年起每年3月1日前按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的25%给付原告武雨彤、武雨轩抚养费,至武雨轩年满十八周岁止;三、驳回原告武雨彤、武雨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8元,减半收取计219元,保全费320元,由被告武伟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8-27
发布时间
2021-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