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8********0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2828民初1129号 |
案号 |
(2021)鄂2828执9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超偿还原告田明华借款200000元,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20000元,2021年3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2年3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2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3年3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3年6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3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3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4年3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4年6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4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4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5年3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5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二、田明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江超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1-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