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104********36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内0104民初2184号
案号
(2021)内0104执15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龙涛、玉泉区卡酷泡汽车美容服务部给付原告刘滨工资人民币8000元。履行方式为:自2021年7月23之前给付1000元,分8个月给付,每个月给付1000元,直至2022年2月23日给付完毕。二、如被告龙涛、玉泉区卡酷泡汽车美容服务部未按约履行,则自违约之日起,原告刘滨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款项。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龙涛、玉泉区卡酷泡汽车美容服务部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8-04
发布时间
2021-1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