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宏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23********5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内0502民初6174号
案号
(2017)内0502执30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小小各项损失71763.65元;二、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小小各项损失183158.02元;三、被告陈宏垒一次性赔偿原告小小各项损失267662.89元[(715793.52元-71763.65元)×70%-183158.02元] ;一次性给付原告张锐被抚养人生活费32096.40元(45852.00元×70%);一次性赔偿原告小张祥被抚养人生活费34102.43元(48717.75元×70%);一次性赔偿原告张秀华被抚养人生活费40120.50元(57315.00元×70%);以上一、二、三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四、被告陈宏垒分期给付原告小小护理费543480.00元(776400.00元×70%);给付方式为2017年10月10日前、2022年1月1日前、2027年1月1日前、2032年1月1日前分别给付135870.00元;如原告小小在上述任何赔偿期限内死亡,被告陈宏垒不再对下一赔偿期限内的赔偿数额承担赔偿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7-11-18
发布时间
2018-03-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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