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聂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526********17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504民初1943号 |
案号 |
(2021)云2504执2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聂超尚欠原告方平工资及挖机台班费共计43380元,由被告聂超于2021年9月15日前向原告方平支付15000元,于2022年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款项28380元。二、若被告聂超未按照上述第一款约定向原告方平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则自逾期之日视为尚欠款项全部到期,被告聂超应于逾期之日一次性付清尚欠原告方平的全部款项。三、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计500元,由被告聂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