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德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03********1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203民初3100号
案号
(2021)桂0203执40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周德婵应偿还原告李文来借款本金110000元,此款分期支付,自2021年7月起至2021年12月止,每月28日前支付1000元,2022年1月起至2023年11月止,每月28日前支付4300元,余款5100元于2023年12月28日前付清;二、若被告周德婵有任意一期款项未按上述约定付清,则被告周德婵需增加支付利息给原告李文来,利息以被告周德婵实际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自2021年5月6日起计算至被告周德婵还清本金时止,且原告李文来有权就被告周德婵实际尚欠款项全额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1250元(原告李文来已向本院预交),由被告周德婵承担,此款于2023年12月28日前付清给原告李文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8-03
发布时间
2021-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