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02********0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304民初2197号
案号
(2021)桂0304执24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黄翔欠原告宾苏萍借款本金300000元,被告黄翔应于2021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宾苏萍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22年2月2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30000元,于2022年7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还清剩余借款本金130000元;二、若被告黄翔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宾苏萍放弃要求被告黄翔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若被告黄翔有任一期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被告黄翔应以实际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75%自2019年10月31日起计付利息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且原告宾苏萍有权立即就全部尚欠借款本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宾苏萍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1-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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