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1********7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703刑初131号 |
案号 |
(2020)陕0703执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李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二、对被告人李强未退赔的盗窃赃款20400元,依法予以追缴,并将追缴的赃款发还被害人陈记珍。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