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2********0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112民初4304号
案号
(2021)赣0112执18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魏巍自愿归还原告欠款本金739438元,该款由被告魏巍在2021年7月31日给付原告欠款50000元,自2021年8月起在每月的28日前分6期给付原告欠款100000元,合计600000元,余款89438元在2022年2月28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如被告魏巍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足额给付原告胡香根欠款出现一次逾期,则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欠款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胡香根自愿放弃对被告南昌储源商贸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三、原告胡香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1196元减半收取计5598元,由原告胡香根和被告魏巍各负担2799元,被告魏巍负担的2799元在2021年7月27日前给付原告胡香根;五、其他无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9-13
发布时间
2021-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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