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凌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7********1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7民初14195号 |
案号 |
(2021)沪0117执84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凌海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向原告马骏支付借款10,000,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原告马骏支付剩余的借款13,000,000元及全部利息(其中,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的利息计算为7,900,000元;自2021年9月1日起的利息,以23,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化12%的标准计算); 二、若被告凌海未按照上述第一项载明的日期和金额支付任何一期款项,原告马骏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三、就本案所涉纠纷双方无其他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196,800元,减半收取计98,4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3,400元,由被告凌海负担(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