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04********2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吉2404民初2022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吉2404执16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伟支付给原告史海亮砂石款45000元,付款方式为: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前,每月28日前支付给原告史海亮2000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剩余砂石款3000元;二、如果被告沈伟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履行,则自逾期之日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砂石款。案件受理费925元,减半收取462.5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762.50元,由原告史海亮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