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何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02********04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0202刑初141号
案号
(2021)鄂0202执13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程何平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0二一年四月二日起至二0二二年五月一日止);二、被告人程何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叶小武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7415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12-08
发布时间
2022-0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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