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402********185B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221民初3360号
案号
(2021)宁0221执17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反诉原告)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070944元、支付2019年4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的利息53080元;2019年8月2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的利息以3070944元为计算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原告(反诉被告)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在被告(反诉原告)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欠付工程款3070944元范围内对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34508元,由原告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负担2716元,由被告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1792元。反诉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反诉原告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8-09
发布时间
2022-0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薛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221317797185B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石嘴山生态经济园区医药产业园丽珠大道北侧,贝利特西侧2-前-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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