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35********58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06民初683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248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3628858】。一、被告朱记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富杰借款本金186301.41元及利息(以人民币186301.41元为本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5.4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朱建应对被告朱记安的上述债务向原告张富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上判决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617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8元,由两被告负担人民币460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时间 |
2022-0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