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人从众灯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X9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282民初1887号 |
案号 |
(2020)浙0282执14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慈溪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反诉原告)郑州人从众灯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反诉被告)宁波公牛营销有限公司产品价差损失421 337.83元;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宁波公牛营销有限公司的其余本诉诉请;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郑州人从众灯饰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请。如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4-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传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3MA3X9U8046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29号金泰成灯饰广场东区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