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暴雪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23********18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金民四初字第01959号 |
案号 |
(2021)豫0184执6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正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借款本金7500000元及利息121909.58元(暂计至2015年9月2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二、原告蕉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对宋基龙名下位于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6号楼17层1707号、6号楼24层2406号、2407号的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宋吉龙、暴雪英、朱霞、李廷贤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南正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追偿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153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60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时间 |
2022-0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