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戴尔蒙德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407********87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106民初857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59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邢光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支付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贷款本金2610492.35元、利息8777.38元,并按照年利率9.3%计算支付自2016年6月13日起至贷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实际尚欠贷款本金为基数)和复利(以实际尚欠贷款利息为基数,已支付的复利2.15元应从中核减);二、被告邢光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支付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律师费6000元;三、被告山西戴尔蒙德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晋中新大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对被告邢光述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减半收取17727元,由被告邢光述、山西戴尔蒙德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晋中新大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时间 |
2022-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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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守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700051953872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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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