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敏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328********4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3民终5471号
案号
(2021)豫0328执13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法院执行二被执行人洛宁县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韦敏生向申请人连带支付欠缴电费374504.05元;2、请求执行二被执行人洛宁县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韦敏生连带支付逾期缴纳电费的违约金(违约金以374504.0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即15.4%从2021年3月24日起计算至电费欠款374504.05元还清之日止);3、二被执行人洛宁县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韦敏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一审受理费3459元、本案执行费由二被执行人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洛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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