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敏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28********4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3民终5471号 |
案号 |
(2021)豫0328执13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法院执行二被执行人洛宁县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韦敏生向申请人连带支付欠缴电费374504.05元;2、请求执行二被执行人洛宁县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韦敏生连带支付逾期缴纳电费的违约金(违约金以374504.0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即15.4%从2021年3月24日起计算至电费欠款374504.05元还清之日止);3、二被执行人洛宁县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韦敏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一审受理费3459元、本案执行费由二被执行人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2-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