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大雄箱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65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412民初6096号 |
案号 |
(2020)苏0412执5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浙江大雄箱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常州佳衡日升胶带有限公司货款53281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66.5元、保全费553元,合计1119.5元,由被告浙江大雄箱包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中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时间 |
2020-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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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2576503444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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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乍王公路南侧(嘉兴吉慧纸业有限公司内5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