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蕲春中江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211********086D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11民终1911号
案号
(2021)鄂1126执27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双方自愿解除于2017年1月25日签订的《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二、由蕲春中江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租金30000元,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三、双方本案纠纷解决,均不再另行主张权利。一审案件受理费405元,由蕲春中江置业有限公司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蕲春中江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05元,减半收取202.5元,由蕲春中江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蕲春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11-02
发布时间
2022-0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吉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126090552086D
登记机关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蕲春县李时珍大道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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