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昌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24********35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1381民初980号
案号
(2022)川1381执恢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阆中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婚生子王艺宵、婚生女王凌菲随被告王燕林生活,原告刘昌军自愿从2019年4月起每年向被告王燕林支付两个小孩的生活费与教育费共计20000元(每年的4月30日前付清);三原告刘昌军自愿向被告王燕林支付30000元经济补偿金(2019年3月起每月向被告给付1000元至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阆中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