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03********2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204民初579号 |
案号 |
(2021)豫0204执恢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史丽丽、褚家德、开封寅正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之前归还原告孙明卿本金5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本金五万计算,月息1.7%,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欠款全部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褚家德、开封寅正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之前归还原告孙明卿本金16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本金16万计算,月息1.7%,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欠款全部还清之日止)。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争议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2225元,被告褚家德、开封寅正投资有限公司自愿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2-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