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肥乡区韩老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4********NB9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481民初576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0481执33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赔偿原告李杰、李键损失181000元;二、被告王运生、邯郸市肥乡区韩老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连带赔偿原告李杰、李键损失302903.2元;.三、驳回原告李杰、李键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第一、二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57元,由被告王运生、邯郸市肥乡区韩老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王运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时间 |
2022-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7MA0EPHNB9Q |
登记机关 |
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毛演堡乡王焦寨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