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通辽市赐金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5********15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0526民初113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内0526执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薛红涛与被告通辽市赐金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协议书》。二、被告通辽市赐金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薛红涛工程款219440元;三、被告通辽市赐金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薛红涛窝工损失75350元;赔偿原告薛红涛伙食、租房损失9200元;四、被告通辽市州际通达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通辽市赐金商贸有限公司未给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五、驳回原告薛红涛要求被告王刚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六、驳回原告薛红涛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61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薛洪涛负担1000元,鉴定费5000元,由被告通辽市赐金商贸有限公司、被告通辽市州际通达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76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段连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5913993391520 |
登记机关 |
通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亲水人家小区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