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安龙县洒雨新兴煤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0********598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02民初10154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恢5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毕节市阴底乡瑞兴煤矿支付原告孙中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192263.70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孙中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元,由被告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毕节市阴底乡瑞兴煤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2-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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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德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596358598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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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洒雨镇堵瓦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