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凯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326********21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6民初32842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253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4630153】。一、被告薛凯凯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沙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合计3939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分别以11218元、10575元、8800元、8800元为基数,分别自2019年11月6日、同年12月6日、2020年1月6日、同年2月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沙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1-18
发布时间
2022-0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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