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伟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1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1123民初2352号 |
案号 |
(2019)甘1123执1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于判决发生效力后立即偿还原告代偿本金3897000元、利息1492003.22元、案件受理费25161.50元,合计 5414164.72元;违约金500000元,共计5914164.72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419元,减半收取28209.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时间 |
2020-04-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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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伟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123561106526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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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