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447****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民初534号 | 
| 案号 | (2021)浙03执1613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中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申请执行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得胜支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2)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302861元。(3)承担本案执行费用117400元。(4)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大华建材有限公司、朱国燕、朱如安、陈林媚、何占妹对上述债务在担保的范围内(详细担保责任见本案民事判决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1-11-17 | 
| 发布时间 | 2022-01-14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朱高妹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000612447604D | 
| 登记机关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井冈山大道135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