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杰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22********08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203民初3250号
案号
(2021)桂0203执47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被告黄杰生偿付给原告胡恒仁劳务费9000元,此款分期支付,于2021年8月15日前支付4500元,余款4500元于2021年9月15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胡恒仁已预交),由被告黄杰生负担,此款已当庭付清给原告胡恒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2-0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