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杰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22********0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203民初3250号 |
案号 |
(2021)桂0203执47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被告黄杰生偿付给原告胡恒仁劳务费9000元,此款分期支付,于2021年8月15日前支付4500元,余款4500元于2021年9月15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胡恒仁已预交),由被告黄杰生负担,此款已当庭付清给原告胡恒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2-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