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47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225民初10210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4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蒋学钊、艾蕊货款76 003.5元;二、驳回原告蒋学钊、艾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681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841元,由被告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3-24 |
发布时间 |
2020-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永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104743589C |
登记机关 |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唐山路南区国防道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