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汉中宏坤电动车组装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107********187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陕0722民初670号 |
案号 |
(2022)陕0722执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汉中宏坤电动车组装厂、李永红偿还原告城固县金龙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40000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后期利息仍按月息20%计算至本息付清为止。二、被告胡小军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永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722552188187D |
登记机关 |
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城固县大东关村108国道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