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汉中宏坤电动车组装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107********187D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陕0722民初670号
案号
(2022)陕0722执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城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汉中宏坤电动车组装厂、李永红偿还原告城固县金龙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40000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后期利息仍按月息20%计算至本息付清为止。二、被告胡小军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城固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永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722552188187D
登记机关
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城固县大东关村108国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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