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安川影电影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6********2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06民初10051号 |
案号 |
(2021)苏0106执70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安川影电影有限公司市民广场分公司支付原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剩余租金、逾期利息及名义货价合计914227元,该款项于2021年3月、4月、5月、6月每月15日前分别支付120000元,于2021年7月、8月每月15日前分别支付145000元,于2021年9月15日前支付144227元;二、如被告广安川影电影有限公司市民广场分公司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及时足额履行,原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收取逾期利息(以到期未付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日万分之四标准计算),同时合同编号为c17102600010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原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原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取回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租赁物[巴可dp2k10sa数字放映一体机七台、巴可dp2k-20ca数字放映一体机三台、排风系统(含9m铝箔管)十套、绘影2.4增益数字电影金属幕四百一十平方米、银幕包装十套、中国巨幕系统一套],并就该租赁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4-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何辉、广安川影电影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三被告按照上述第一、二项约定及时足额履行全部债务后,合同编号为c17102600010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被告广安川影电影有限公司市民广场分公司所有;五、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6635元,减半收取计8317.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3317.5元,由被告广安川影电影有限公司市民广场分公司、何辉、广安川影电影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三被告于2021年9月15日前给付原告)。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2-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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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600309312205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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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