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鄂伦春自治旗汇奇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7********471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182民初933号 |
案号 |
(2021)黑1182执1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鄂伦春自治旗汇奇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广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80,205.4元、违约金100,000元及利息(以180,205.4元为基数,扣除之后给付部分,按照月利率2%从2016年12月10日计算至货款付清为止);二、驳回原告黑龙江省广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117元,由鄂伦春自治旗汇奇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时间 |
2022-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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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解淑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723089589471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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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团结村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