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相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5********75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2823刑初179号
案号
(2022)鄂2823执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巴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赵相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11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追缴被告人赵相波违法所得人民币36025元,其中人民币32102元退赔给被害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高铁湖北段zwzq-10标项目二分部(已退缴16474元人民币),另3293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