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相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5********75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2823刑初179号 |
案号 |
(2022)鄂2823执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赵相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11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追缴被告人赵相波违法所得人民币36025元,其中人民币32102元退赔给被害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高铁湖北段zwzq-10标项目二分部(已退缴16474元人民币),另3293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