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燕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04********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20民初18228号 |
案号 |
(2022)沪0120执1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支付欠款本金50542.74元;二、支付自2020年2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欠款本金50542.74元为基数,按照《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暂计至2021年12月21日,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共计22366.20元)。三、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四、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2-01-01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