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志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81********4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603民初2687号
案号
(2022)闽0603执恢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郑志伟确认尚欠郑瑞川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0000元,郑志伟同意从2020年12月份起每月的30日前各支付10000元直至该款全部还清。款项支付完毕,双方因本案产生的权利义务终结。二、若郑志伟未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则郑瑞川有权就所欠款项(扣除已支付部分)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200元,减半收取计1100元,由郑志伟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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