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伟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2********40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06民初23762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259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7632781】。申请人牛丽娟与被执行人牛伟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贵院(2021)粤0306民初23762号作出判决:一、被执行人牛伟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借款人民币94791.47元及利息(以人民币94791.47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28日按年利率24计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5.4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时间 |
2022-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