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金荣康电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281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72民初18010号 |
案号 |
(2022)粤1972执1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14619434】。一、原告与被告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21年9月7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6763元、利息2242.75元,合计19005.75元,双方一致同意由被告向原告支付19000元以了结本案;二、对于第一调解项确定的19000元款项,原告与被告双方一致同意,由两被告分十期向原告指定的账号(户名为东莞市意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账号为44050177005200000129,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北栅支行)支付上述款项以彻底了结本案,原告与两被告双方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具体支付方式如下:第一期至第九期,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于每月28日前(含当日,以下相同)支付2000元第十期的1000元,于2022年7月30日前支付;三、本案受理费2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由被告于2021年9月7日前向原告迳付;四、被告按照上述协议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后,双方不得再就本案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款项未能根据上述协议按时足额支付,原告除了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外,原告还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2700元,原告并有权立即就上述调解款的全部未付部分、违约金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2 |
发布时间 |
2022-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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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海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59892281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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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社区松新路11号迅成彩艺制品厂厂房二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