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吉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524********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4223民初1130号 |
案号 |
(2022)新4223执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沙湾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吉兵、唐月清欠原告曹奇艺借款20万元,利息70840元,合计270840元,被告王吉兵、唐月清于2021年至2022年两年间每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曹奇艺5万元,每年12月30日前偿还5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偿还5万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偿还剩余20840元;二、如被告王吉兵、唐月清期间逾期还款,则原告曹奇艺有权就被告王吉兵、唐月清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沙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