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吉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524********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新4223民初1130号
案号
(2022)新4223执1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沙湾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吉兵、唐月清欠原告曹奇艺借款20万元,利息70840元,合计270840元,被告王吉兵、唐月清于2021年至2022年两年间每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曹奇艺5万元,每年12月30日前偿还5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偿还5万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偿还剩余20840元;二、如被告王吉兵、唐月清期间逾期还款,则原告曹奇艺有权就被告王吉兵、唐月清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沙湾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2-01-10
发布时间
2022-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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