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源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7********R8X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菏仲裁字第1199号裁决书 |
案号 |
(2020)鲁1724执7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履行(2018)菏仲裁字第1199号裁决书;即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舒长岭、菏泽源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金穗信用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借款合同》和被申请人菏泽源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承诺书》合法有效。二、被申请人舒长岭偿还所欠申请人借款本金60878.85元、利息147.39元、手续费212.78元及其本息之和10%的逾期违约金6102元,共计67341.02元及自2018年5月12日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上述应还未还本息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三、被申请人菏泽源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上述二项的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包括违约金),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其垫付款额的范围内向舒长岭追偿。四、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舒长岭抵押的车辆以其折价或申请变卖、拍卖的价款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仲裁费1655元由被申请人舒长岭和菏泽源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仲裁费用申请人已预交,被申请人在履行时一并支付给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常建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MA3D6DR8XQ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市黄河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