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喜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423********2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403民初467号 |
案号 |
(2022)辽0403执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喜德于2021年2月4日前给付原告陈耀靖5832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29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由被告张喜德承担,并随上述款项一并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