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瞿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527********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陕1026民特19号 |
案号 |
(2021)陕1026执10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潘善刚与瞿鹏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21年10月28日经柞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瞿鹏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向潘善刚支付砂石款568396.96元。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潘善刚与瞿鹏于2021年10月28日经柞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时间 |
2022-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