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瞿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527********0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陕1026民特19号
案号
(2021)陕1026执10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柞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潘善刚与瞿鹏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21年10月28日经柞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瞿鹏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向潘善刚支付砂石款568396.96元。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潘善刚与瞿鹏于2021年10月28日经柞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柞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11-15
发布时间
2022-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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