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1********1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0114民初16128号
案号
(2021)京0114执113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戴飞、孙薇、代效胜、王艾云于2021年9月20日之前偿还齐淼借款本金400000元;如逾期未给付,自2021年9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未偿还借款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计算利息;二、案件受理费1825元,由戴飞负担,于2021年9月20日之前给付齐淼。上述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审判员及书记员当庭签字认可。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9-26
发布时间
2022-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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