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223********1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325民初299号
案号
(2022)云2325执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潘琪、陈以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刘学菊支付劳动报酬468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姚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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