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娅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528********54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124民初641号 |
案号 |
(2022)浙1124执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叶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松阳支行借款95000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利息、罚息从2020年6月20日起按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叶娅薇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在履行完代偿责任后,可直接向债务人叶香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