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全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01********7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791民初3204号 |
案号 |
(2022)鲁1791执1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执行人冯全胜、晋娜支付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行贷款本金149984.6元、利息538.61元、罚息8652.52元及逾期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复利以150523.21元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3%计算)。2、被执行人李鲁华、毕美红、姚元贺、王秋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案件受理费被告负担1740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行已办理诉讼费退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